设为首页  |  加入收藏
 
文章检索:
 学校首页  首页  本馆概况  学校文化  法律法规  规章制度  校史编研  年鉴编撰  支部建设  工会活动  本馆荣誉  下载专区  联系我们 
 
本馆制度
 
 
当前位置: 首页>>规章制度>>本馆制度>>正文
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制度
2017-10-17 15:10 编辑:刘鑫   (点击:)
[文章下载] [字号: ]

1. 形成人事档案材料的单位和部门,应在材料形成后的半个月内,及时报送人事档案室归档。

2.报送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内容真实、完整、齐全,文字清楚,对象明确,手续完备。

3.归档材料统一使用 A4 办公用纸,使用碳素墨水或兰黑墨水,用毛笔或钢笔填写,不得使用圆珠笔、铅笔及红色或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。

4.报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时要填写《人事档案零散材料移交表》,办理交接手续。

5.人事档案室应与材料形成部门建立联系制度,主动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。

6.对接收的材料,要认真检查鉴别,发现材料残缺不全、内容不真实、手续不完备等,及时退还,并要求补办,经认真鉴别后再登记、归档。

7.对收集的材料,鉴别后应及时归档入卷,不得长期积压零散材料

8. 材料归档入卷后,应同时更新卷内材料目录。

【打印】    【收藏】
上一条:综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
下一条:人事档案安全保密制度
关闭窗口
 

友情
链接

国家档案局 河南档案信息网 郑州档案信息网 中国高等教育... 档案界 郑州大学档案馆 河南大学档案馆 河南理工大学... 中南财经政法...
中国政法大学... 南京大学档案馆 苏州大学档案馆 四川大学档案馆 上海大学档案馆 中国人民大学... 复旦大学档案... 武汉大学档案馆 北京大学档案馆
 

版权所有?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  All Right Reserved 豫ICP备13002877号-2
郑东校区:中国·河南·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文北校区:郑州市文化路80号 文南校区:郑州市文化路9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