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各部门:
根据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编撰年鉴的通知》(河财政档〔2014〕1号)精神,现就做好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年鉴(2016)》编纂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设置
1.按照年鉴编辑惯例,卷号以编辑年份为准,当年编辑上一年度的年鉴。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年鉴(2016)》的内容原则上收录学校2015年发生的事项,即起自2015年1月1日,止于2015年12月31日。
2.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年鉴(2016)》以篇目、分目、条目为基本结构。全书分为特载、学校概况、教学工作、招生与就业工作、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、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、国际交流与合作、党群与思政工作、管理与服务、人物、表彰与奖励、重要文件、学校事业发展重要统计资料、毕业生名单、媒体对学校重要报道、大事记16个篇目。每个篇目分设若干分目,个别分目下设栏目以区分不同部门或单位。
二、报送内容
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年鉴(2016)》旨在详实记载2015年学校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的基本情况,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年鉴稿件撰写和报送工作,报送的稿件内容要全面反映各单位2015年的主要工作,并根据《<年鉴>撰写中常见问题及统一标准》进行规范,确保符合《<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年鉴>行文通则》。具体报送材料内容、撰写规范及模板详见附件。
三、报送时间
各单位所提供纸质稿件,需在文末署供稿人、审稿人姓名,并加盖公章,于6月15日前报送档案馆办公室(行政办公楼102室),同时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《年鉴》编辑部邮箱:hncjzfdxnj@126.com。
联系人:冯玉媛
联系电话:86566257
档案馆
2016年6月6日